2008年5月17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胡保强为报复与其有纠纷的赌徒程学成,驾驶装有一只煤气瓶和爆炸物品的拖拉机,强行冲向程学成等人聚赌的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下辖龙华村赌博场所,点燃车上的爆炸装置引发爆炸,造成参赌人员和围观群众19人死亡、45人受伤的重大恶性事件。
处理此次事件的人员名单如下:
对公安系统相关人员处理决定为:
给予龙湾区公安分局永中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潘卫中、陈钟兴行政降级处分;
给予龙湾区公安分局永中派出所所长杨晓明、副所长王鸣夏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给予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谢星龙、龙湾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乃亢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龙湾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施德扩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分局局长岗位(可能调任温州工业园区任管委会副主任);
给予主管基础大排查工作的龙湾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赖秀进、联系永中派出所的副局长汪建武诫勉谈话。
对龙湾区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为:
给予龙华村党支部书记项小敏(街道办事处下派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永中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兼街道综治办常务副主任张安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永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街道综治办主任王会飞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街道综治办主任职务;
给予永中街道党工委书记兼街道综治委主任潘旭宏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龙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孔繁新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永中街道办事处主任叶庆权诫勉谈话;
给予龙湾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国信诫勉谈话。
